編輯

關於訂單規定與澄清

為了表示善意,姥姥已暫停團購,這點還是要跟大家說聲對不起,造成如此大的風波,對屋主、設計師與師傅們帶來困擾,也深深致歉。謝謝眾多網友厚愛,不嫌棄我的文字,支持我們每一本書,我能一路走到這裡,都是靠你們幫忙。不過,幫助大家的並不是姥姥,我只是記錄者,文字的背後,真正幫助大家的,是熱心的設計師、裝修師傅與各廠商店家,是他們讓我們理解裝修的工法,是他們無私的分享,我在此也再次跟家居界的達人們說謝謝。

這次的活動只是暫緩,我們日後也會重新出發,各界對姥姥的指教,我會多多檢討,各界對我的包容,也是萬分感激,更要謝謝許多網友與設計界朋友們仍願意支持我。

姥姥之前有跟自己講,不再回應團購的事,但因小蘇老師一直貼文,一直在提「他有下單,但小院不願給商品的消費糾紛」,抺黑我們是詐騙,甚至揚言要告我們。

但事實並非像他所言,我們僅發此公告澄清。「小蘇老師」這個稱號自始至終,未到小院下單。後來他提告了,說已匯給我們2680元買參加團購的資格是詐騙,但司法單位也證明,他用的是女性的假名,非真實姓名。所以並不符本網站的訂單規定。那我們要退他費用,他卻不提供帳號,法院最後判他敗訴,此案不起訴。


針對小蘇老師所提的內容,我們澄清如下:

一,小蘇老師說他是因為看到姥姥寫「要求他下單檢驗」,因此他才來下單。他的留言如下:

螢幕截圖 2015-05-23 07.57.39

事實是,我們訂單中,並沒有「小蘇老師」。

姥姥要求他下單來檢驗的文章,是這一篇,發表於5/20,但5/20後的訂單,我們皆已處理完畢,其中並沒有類似蘇老師的訂單。負責與會員聯絡的行銷同事一查再查,跟我確認:沒有看到「小蘇老師」的訂單。

二。不過的確有名會員尚未完成訂單程序,而且該會員也回信說就是小蘇老師本人。

我們機警的同事認為此會員絕不會是小蘇老師的陳述理由如下:

1。小蘇老師明明是個坦蕩蕩的男的,但該會員是女生,照小蘇老師自己說不是來擾亂的,應不會用女生名來下單吧;

2。小蘇老師之前留言一直說是「應我要求」才下單(請看上圖),也就是5/20後才下的單(雖然我們找不到他的訂單),但這位會員是18日下的單。所以我們認為應不是同一人吧!

3。我們無法以email說是小蘇老師就當「她」是小蘇老師。

三,小蘇老師後來又不斷留言,他就是那名女會員。那這又有什麼問題呢?

1。他之前說是「應我要求檢驗」才來下單的,是不實陳述
2。他又一直說,我們規定「匯款成功後三天內要寄商品」(截圖如下),指我們惡意拖延不給他商品,也是不實陳述

螢幕截圖 2015-05-23 08.57.09

因為這位會員的訂單資料不全,她是19日付款,我們行銷要寄出商品時,發現訂單資料有缺,就是沒照我們規定填全名,我們已於21日早上8點18分去函詢問對方(如下圖),19到21日,在三天內,也在我們允諾的時間內,但她不肯補全資料。

螢幕截圖 2015-05-24 16.37.56

3。他又說,我們系統在下單時,沒有要求填全名,這也是不實陳述。我們的訂單再截圖如下:在填姓名時,旁邊已註明「請填真實姓名」。別的消費網站不一定要求真名,但我們網站是要求的,且在下單前就有註明。但我們也能理解,有的會員可能一時疏失沒看到,因此也寫信再要求對方給真名。
螢幕截圖 2015-05-22 12.40.10
基於以上論述,小蘇老師的不實陳述實在太多,因此我們只看那名女會員的回覆,目前為5/25周一,我們皆未收到女會員補齊訂單的資料。但該名會員的確有回信,指我們已犯了公訴罪,若再不寄出商品即提告。

螢幕截圖 2015-05-25 15.08.48

只要您不寫真實姓名,既然未照小院規定下單,我們就不出貨。我想我們的解釋已很清楚了。我們也在信中寫明,願意全額退費(如下),麻煩對方再給帳號,但到現在對方仍未附帳號給我們。我們也坦然接受對方提告。

螢幕截圖 2015-05-25 15.09.20

(21050526更新)此事最新的發展,是已進入司法程序。該會員後來提供了全名後(但仍是女生的名字,不姓蘇),又來信附於下:

螢幕截圖 2015-05-26 20.40.17

我們的回覆如下:

經過數日的敦促,先謝謝您終於提供了一個全名。雖然我們還是不能確認這是否為您本人,我們依然轉知了廠商準備接單處理。

只是,很抱歉的,經過這些風波,廠商最終決定不接您的單,但仍非常歡迎您到廠指教。小院交易規範中有註明,廠商有權不接案,我們會依規定辦理退費。 在此,誠懇麻煩您在3日內提供匯款帳號,以便順利辦理退款。

若您認為以上整個團購過程有違法之虞,歡迎逕自向司法單位提起訴訟,勿再來信一再放話。

小院再次謝謝您的指教

小院會繼續向前走,這次風波也到此告一段落,我們就交給司法單位給個答案吧!


另一個,小蘇老師一直說是我操弄議題,撥弄是非,在此也謝謝他的指教。

螢幕截圖 2015-05-24 17.13.34

螢幕截圖 2015-05-24 17.10.08

但實際上,小蘇老師,若您真的認為我的團購違反政府法規,違反室修法,大可去提告,以司法途徑來解決,但您選擇的手段,是暗地裡去威脅廠商,不要跟姥姥合作,不然全面抵制他們,還鼓動其他設計社團一起做,其實使爛招的就是你們少數人,但在公開發言中,就把個人擴大成「整體設計界」,把整件事「自己寫成設計師擋團購」,再推到姥姥頭上,說是我在操弄。

您沒有威脅廠商嗎?以下截圖是網友轉寄給我的。

螢幕截圖 2015-05-17 16.22.28

 

螢幕截圖 2015-05-23 09.17.10

螢幕截圖 2015-05-23 09.43.30

螢幕截圖 2015-05-23 09.16.55

 

螢幕截圖 2015-05-23 09.16.36

但我還是要說,你們並不代表設計界。我也不想再耗時間回應你們,這樣吧:

1。若認為小院網站的團購違法,請提告。我個人也很想知道法院的見解,團購系統櫃木地板到底有沒違法,若真的違法,那為什麼那麼多建案住戶公然招團購,而小蘇老師也沒去踢爆他們,「讓他們在三分鐘內消失」

2。若真的覺得您的下單,我們的做法有違法,也請提告。

 

最後要說的是,這次最大的收穫,就是聽到我不曾聽到的聲音,對於各界的指教,我們一定會改善,也希望未來小院能變成平台,讓家居設計界有更佳的交流。

 

 

 

大家也看了這些文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