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瑕疵責任:水泥重切割的補痕,師傅要扛

(2014年初稿,2022年修正)

這張照片是屋主拍的,她認為壁地面有色差都是瑕疵,但我個人看了後,是只有地面是瑕疵,壁面沒有。這部分師傅要扛責任。

先講過程,這地板還沒驗收前,就出現裂痕,後來師傅自行決定挖除重鋪。

  

左圖是切除的時候,右圖是補好的時候,面積有點不一樣,師傅解釋如下(轉貼自臉書):

首先回應這張照片,照片中的地板是在施工尚未完成時發現局部的裂縫,之後我們擴大了面積切開剔除,右邊照片就是修補後的地板,但之後還經過全面水泥砂漿再批一道,拋光在上第二道透明防水漆後才請屋主驗收。

地板上的黑色部分是我們回填後在交接縫上將地面填平的痕跡。因為水泥沙凝固的時間不同所以產生色差,要有一段時間顏色才會相近。

ok,那我們再次回頭看一下,距驗收後三周的照片。

姥姥的疑問在:

如果有用砂漿又重新批一道的話,理論上不會出現「一樣的色差」。但這個地板看起來像是只有局部修補?

我去問了樂土郭博士,他解釋如下:

對於塗料, 單次塗抹漆層厚度只有100~200微米(姥姥註:就是0.1~0.2mm), 漆是樹脂加填充料, 只要配比一樣, 攪拌均勻, 顏色可以一致, 所以前後堆疊, 不易有色差,不過水泥砂漿, 要做到0.5mm=500微米, 已經很不容易, 但跟漆比起來還是厚, 儘管顏色可以接近, 修補的周圍會看得出堆疊痕跡, 就算經過研磨還是多少會看的出來, 形成像補丁的狀態! 所以一般修補, 是儘量全面修補, 局部修補要很小心才能比較不明顯。

但若是全面修補,水泥砂漿厚度500微米, 當然可以遮蔽色塊, 然而, 底材的吸水率不一樣的話, 表面水泥砂漿的顯色就會不一樣。

所以,師傅說有全面重批,但色差的地方卻一模一樣,我對於到底有沒有重批一遍,沒興趣知道,因為法律上只看結果,只要色差的地方一模一樣,就可算是施工瑕疵。ok,這部分師傅要付瑕疵擔保責任。

壁面為何我說沒瑕疵? 來看照片。事件是壁面弄好後有孔洞,屋主無法接受,於是師傅又挖掉有孔洞的地方做修補。但修補後會出現局部修補的色差。


這是尚未重批一道前的修補照,水泥未乾時的樣子,下一張重批一道後的樣子

左圖是全部重批過一道後的,右圖是現況。大家看到了沒?現況的色差位置與原本的不同,所以這個後來的色差就是重批一遍時砂漿自已的色差,ok,是在正常範圍內。

(再說明一下,這裡上的是修飾砂漿)

但屋主不滿意壁面有色差,認為師傅沒告知修補會有色差,這部分誰的責任?上一篇已講過了,要知道各建材的特性是設計師的責任,屋主若自兼設計師就要自已扛。

師傅沒說有色差有很多原因,一是他並不負責決定使用建材,他只是施工者,所以這案子當初是屋主要修補孔洞,師傅就照做,只要出來的沒孔洞,他在工法上就無疏失;但屋主一定會叫:「但是,我不知道會有這麼大的色差啊?」但師傅也會說:「這日後會變淡啊。」

好,最後兩方就會因到底「有沒有變淡」在爭論。

其實這也是浪費時間在吵,因為法律判例中,會先看這色差有沒有在一般認定的範圍內,好,若有,工班就不用負責;但若色差大到超出一般例子,例如黃色漆中出現綠色質變,這就是超過範圍。

但若在一般行情中,屋主仍認為「不好看,無法接受」,這部分就很難在法律上站得住腳,因為色調的部分屬於「美觀認定」,每個人對色差的忍受度不同。之前我追過的判例(請看不後悔一書),只要是跟美觀感受有關的,屋主都是敗訴。因為師傅會認為那就叫變淡,只要是美觀認定的,都沒有對與錯。

但這部分反而是很多屋主與設計師起爭執的地方,對屋主而言,工法重要,但好不好看更重要,所以要減少這種糾紛,設計師與師傅最好先拿完工的照片給屋主看一下,讓對方知道做好後,可能會有什麼問題。還有若施工中有任何問題,最好詢問建材原廠,怎麼施作比較好,因為不是每位師傅都知道建材的特性,有時就易出包。

也要再次提醒大家,水泥粉光地板只要重鋪,色調會嚴重不同,一定會有修補的痕跡。必需整個重新打底,也有可能蓋掉補痕。


這個案子也還有一個重點:設計師與師傅,若工法沒錯的,就不要隨意自已修補或更改。

拿地板來說,水泥粉光地一定會裂,會有孔洞,原本都屬正常範圍,但若你自己決定修改,這後續的色差與補痕就是施工的一方要負責的。


原臉書的討論,在這裡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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