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〔For Free〕一年了,會坐會爬但還不會走

6月3日,我照著去年的行程走了一回,這是陽明後山的古道之景

6月3日,我照著去年的行程走了一回,這是陽明後山的古道之景

這篇文章應在兩個月前寫的,但該寫的稿子實在太多,姥姥就一直拖著;今天是一年又兩個月的日子,想想不能不寫,不然日後回想起這段日子,不知到時的我會不會說出「那時雖然清苦,但我早就心有定見,知道我這麼做一定成的。」這種屁話,所以還是記錄一下自己的歷程吧。

6月3日,是紀念日。其實我一向對紀念日的記憶很不好,對喔,我到底哪一天結婚的,實在想不起來;唯一不會忘的,大概是小蹄的生日。這個非常體貼我的好孩子, 7月7日出生 ,想忘都很難,讓我還能跨過當媽媽的基本門檻。

離開體制追求個人式的某種自由,一年了,還算加減達到目標,至少沒有耗損人心卻無聊至極的人事問題。黑心裝潢也因我的書而大受打擊(呵,我自個兒說爽的),再加上政府推出的合約範本,我初步想打擊的黑心部分算完成階段性任務;

不過,事實是殘酷的,我仍沒有完全擺脫經濟壓力,若照著會計那套,要列入支出、折舊與準備金,咳咳,到今年我仍是虧損的。若再問我未來如何謀生,可惡,還是之前的答案:我不知未來在哪,要如何賺錢。只是與半年前相比,我更明確知道下一步要做什麼:除了繼續出書外,我想建網站。 

在大家的支持下,我的書大賣,創了家居書籍的記錄,也賺到做網站的錢 ,還有下半年的生活費(不過,這筆錢得要拿去當延氣金,後頭講) 。真的,很感謝買書的你們以及所有幫我成書的受訪者。裡頭有好多人是家裡已裝潢完畢,甚至根本沒有裝潢需求,但都買了我的書,謝謝你們。

真的,謝謝你們大家。


那天下著雨,整個路上只有我一人

那天下著雨,整個路上只有我一人

這一年來,除了一開始要克服恐懼的問題以外(之前的文章,可按這裡),另一個, 是要重新思考已經不多的錢要怎麼花。

因為離開體制後,自己吃自己,我得過得越簡單,氣才能越長。

不過,要過簡單的日子,真的不是容易的事,尤其是之前曾過著亂花錢的荒唐歲月。若此文是寫於兩個月前,我會很自豪地寫下,我像王寶釗那樣熬過來了。但就在前天,一個不小心,我的雙腳走到數個用紙張大小命名的建築物中,例如:A4、A8。我覺得建築物中散發多種毒氣,足以讓人神志不清,我的信用卡就常常不知所以地跑到「數個」專櫃小姐的手中。

結果,我帶著5個袋子回家。跟之前亂花錢的那個我一樣,一回家就檢視各項戰利品,只是清醒下的我發現,10中有7是奢侈品,也就是用不太到純粹買爽的而己。

 

我舉這個例子只想說,要過簡單的日子,不是說到就做得到的。每個人血液裡都流著亂花錢的基因。我摸著那觸感好好的衣服時,也知自己現在真的沒必要買,但就是想要啊,左腦還會勸右腦說,買吧,上節目時會用到;右腦回說,見鬼啦,你現在不上節目了;左腦又說:買吧,不然會像東尼瀧谷的太太一樣;右腦聽到這也沒話說,於是,那些衣服都跟了我回家。

一樣去三井坐吧台,阿凱還在,為我做了好吃的比目魚握壽司

今天面對的是衣服、手環、圍巾,明天就會面對咖啡、CD,後天就會面對機械錶、音響。說是物欲太難聽,說成癖好嘛,也太容易原諒了自己。

Whatever,不管把那個管不住自己的叫什麼,或許我無法立刻消除它(其實也最好別這麼想,因為越想消滅反而會起反效果)。但若像研究股票那樣把時間拉長來看,我是越來越能控制自己的。

不過,除了前天的失控外,我這12個月來,沒有買新衣、買圍巾(我之前常買)、沒買化妝品、沒新包包、沒有一周兩次的下午茶(改在自家喝),每個月只有買菜錢與請客錢(要酬謝各受訪者),再加上一些必要支出,如停車位費用、採訪費、保險費、書、咖啡與CD等。

1年前,每個月花費佔5成的美容費(含服飾鞋包頭髮等),現在幾乎接近零;另外一個大宗是餐飲交通費,約佔3成,這筆錢在這12個月內也同樣大幅減少,究竟我現在不必外食,吃得也較簡單;

但有些體驗式的消費仍存在著。是的,你看到我仍花了錢買書與CD,(謎之音:在大家都在下載的時代,妳還花錢去買500~1280元的CD?)前兩個月真的一毛錢都沒進帳時,我沒有買書,也沒買咖啡,但自從有了收入後,我就恢復買這些「必需品」了。因為我想過的是簡單的日子,但並不想過著苦行僧的日子,書、咖啡與CD播放出來的樂音,都能讓我在苦悶時,還覺得能活著真是太好了。

 

基本上,凡是「體驗式消費」,如聽音樂、吃頓好吃的、讀書會、小旅行等,我都沒什麼改,所以,雖然(到這個月)年收入只有以前的一半,但我問自己,還算快樂嗎?答案是肯定的。以我個人經驗來看,這個研究是對的,按這裡(中文版按這裡)。這個研究表示,做體驗式的消費,比起純物質式的消費,會讓人更有幸福感。

接下來,我想再談談我的網站。(文字打太多,明兒個放吧)


(20120805此文寫完後,我在打坐時,又有了新想法。我的左腦開示,說右腦妳錯了,買衣服與買書、買咖啡是一樣的。每個人對物品感受到的快樂程度不同,若衣服能帶來與書同樣的快感,買衣服也是可以的。不過,衣服比較佔空間,提供我個人的買衣原則:買幾件,就丟幾件。像我這次買了5件衣,就同步丟了櫃子裡的5件衣;斷捨離,別忘了。)


以下為網友留言

1. Weiche 於 於 Aug 4, 2012 留言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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姥姥:加油!


2. meggie 於 於 Aug 4, 2012 留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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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巧~~6月3日,是我女兒生日,忘不了也不能忘…

我計畫滿2年了,我也要加油!

加油!姥姥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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